摘要

<正>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或转让个人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这奠定了版权(著作权)有偿使用制度的法律根基。在传统出版中,版权有偿使用制度已比较成熟,但对于新兴的数字出版产业而言,有关制度尚不够完善,发展中还面临诸多难点和障碍,需要方方面面协力推动解决,以使著作权人的利益得到足够的保障。为此,本文作如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