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危险驾驶罪案件犯罪数量的不断上升,与当前轻刑犯罪案件上升的整体态势吻合。醉驾型案件是危险驾驶案件的主要类型,目前对醉驾的法律适用分歧较多。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存在酌定不起诉自由裁量的适用标准有争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引发效率矛盾、学理上处罚争议和实践中量刑不统一等问题。在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下,需建立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效能、构建多维度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以确保危险驾驶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促进醉驾行为人更好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