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第11期《咬文嚼字》载《"商山早行"描写的是秋天景色吗》一文。就此题目,笔者认为题中所引"商山早行",所标引号宜用书名号,不该用引号。因为,该文作者在行文开头写道:《唐诗小札》(中国青年出版社2011年12月出版)一书收录了108首唐诗,书中在解说温庭筠的《商山早行》……就提到《商山早行》是晚唐词人温庭筠的诗作,引用其诗作,诗题用了书名号。其次,从温庭筠《商山早行》之题看,"商山早行"四字涉及一件事,地点——商山、时间——早、事件——行,高度概括的事件可做标题,摘录其诗,题用书名号,如是诗中一景,不关篇名,或可用引号,但"商山早行"却非诗中一景。再次,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第4.15.2条规定: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用书名号标志。既然《"商山早行"描写的是秋天景色吗》之题所引"商山早行"是诗题篇名,就该用书名号。就此上文标题标号应正题为:《商山早行》描写的是秋天景色吗。如果引用该标题进行其它作业,里外都要用书名号,外用双书名号,内用单书名号,即《〈商山早行〉描写的是秋天景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