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基于地方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 11/685—2013),提出了"3、5、7"的雨水管控措施体系,并以水影响评价审批制度为抓手,确保实施效果。为探讨该体系能否满足海绵城市建设对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要求,综合采用公式计算、实测数据分析和数值模型模拟3种方法进行分析。结果表明,现有雨水管控体系是从源头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的有效措施,可以在地块层面上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5%的控制目标;单纯依靠地块层面上的管控措施,无法在建成区实现区域层面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老旧小区开展海绵化改造受各种因素制约,改造效果并不理想。为此,建议在现有管控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规划层面上的雨水管控;增加对面源污染负荷削减、雨水资源利用等指标的管控要求;探索基于水影响评价制度的海绵城市管控体系,并先期在通州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区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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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 西安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