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宝安区孕产妇死亡主要发生在流动人群这一特殊性,进行干预措施前后分析,为进一步减少孕产妇死亡提供决策依据。方法针对导致特殊人群孕产妇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制定干预措施,对宝安区2000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发生死亡的孕产妇进行分析。结果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远高于常住人口的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死亡发生率6年平均分别为:流动人口90.19/10万、常住人口15.17/10万。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前5位顺位为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肝炎等,前四年第1位死因均为产科出血,近两年羊水栓塞跃居第一位。实施干预措施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2005年与2...

  • 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 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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