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今后3年内蒙古将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出城区、进入工业园区工作,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格局。内蒙古要求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制定计划,对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冶金、水泥、制药等污染严重企业限期完成搬迁、改造,逾期不退出城区的依法予以停产。内蒙古已公布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把控高能耗、高物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