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将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人格权独立成编,通过规定这些人格权的法律定义、侵权行为、免责事由及侵权后果,系统规范新闻报道与舆论监督活动。本文立足于民法典的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通过解读法律条文,结合司法案例,探究民法典对新闻传播工作的具体影响,寻求新闻传播与人格权益之间的平衡点。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