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控重大缺陷修复信息披露是我国特有的内控法规内容。以2013-2018年沪深A股披露内控重大缺陷信息的企业为样本,基于成本效益视角,全面考察内控重大缺陷修复信息披露对企业的成本——审计费用、对企业的直接效益——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对资本市场的间接效益——股价同步性的影响,确定该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并进一步探究其成因。研究结果表明:内控重大缺陷修复信息披露提高了审计费用,但却没能提升会计信息质量、降低股价同步性,即总体上内控重大缺陷修复信息披露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却未能给企业带来效益。进一步探究其原因发现,如果主动披露缺陷修复信息以及有效修复缺陷,则缺陷修复信息披露在增加企业成本的同时也能为企业带来效益。研究结论为论证我国"披露内控重大缺陷的同时应将修复整改信息一并进行披露"这一特殊规定的必要性提供了经验证据,对如何提高这一特殊规定执行的有效性具有启示意义。

  • 单位
    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