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界人权宣言》所揭示的价值在当代正遭受攻击,所达成的人权价值共识遭受全球性分裂的危险,被断言"人权只有悖论可以提供"。究其根源在于,《世界人权宣言》所宣称的人权的形上本性——"理性"被无限放大而忽视了其伦理"精神"。历史和哲学显示,《世界人权宣言》蕴含着儒家伦理"精神",这种潜在的因子在世界历史进程中逐渐地浮现出来,成为弥合人权价值全球性分裂的力量。儒家伦理"精神"之于《世界人权宣言》的意义在于:在"精神"视角里,它的整体性观点,弥合个体权利与集体权利;它的关系性观点,注重人权的实现,超越"人权悖论";由价值共识走向共同行动,进而在评判世界人权进展中,不仅仅停留在价值共识,更为重要的在于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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