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双务合同中,抗辩权是一项维护合同双方权益的重要的权利,而不安抗辩权是三大抗辩权之一。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起到维护市场交易公平、降低交易风险的作用。但从大体看,其虽糅合了大陆法系中传统抗辩权和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问题,本文将对不安抗辩权进行分析,并简要比较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最后整理并总结二者的选择与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