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就必须做到科学有效的传承,否则“两创”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要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不能不寻找科学合理的方法、途径。在新时代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除了继续坚持古为今用、以古鉴今之外,还要坚持三大基本方略。一是坚持科学汲取“批判继承法”。虽不必完全放弃“批判地继承”说法,但更要把“辩证继承法”“辩证扬弃法”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主流话语凸显出来。二是合理对待“抽象继承法”。新时代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过程中对冯友兰提出的“抽象继承法”,应当坚持哲学继承与文化继承的统一、批判继承与抽象继承的统一、普遍继承与特殊继承的统一。三是高度重视分析鉴别法。在世界文化竞争日趋激烈的历史背景下,要借助于合理的文化传承实现中华文化的复兴与强盛,就必须高度重视分析鉴别法的运用,注重确定判别传统文化优劣的标准,将文化“四层次”论与“两种性质”论结合起来,提高全民与全民族传统文化的鉴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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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