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7年9月25日,原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下发了《关于在舟山、嘉兴两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试点工作的函》(国土资储函[2017]34号),将嘉兴市列为全国地市级试点城市之一,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向市、县延伸。为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争取市政府重视,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提高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