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刊讯】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准确界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范围、以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下称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完善可再生能源消费数据统计核算体系等5方面提出了12项具体举措,为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