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销售产生的专利默示许可是一种比较普遍且重要的专利默示许可类型,在我国适用该侵权抗辩,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专利权人或其被许可人出售的产品是否专用于实施专利。我国基于销售产生的专利默示许可的"专用于"与美国基于销售产生的专利默示许可的"不具有非侵权用途"含义基本相同。文章通过对相关司法文件和案例的分析,为我国基于销售产生的专利默示许可的适用提供参考。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