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党章对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作出了根本性规定,但对于治理主体相对单一、治理结构较为特殊的分公司确没有明确细则,基于此,从法律维度、实践维度及对比维度分析分公司基本特征,并论述党委(党组)参与公司治理的必要性,由此提出完善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的机制设计,旨在促进国有企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