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二学段习作教学目标是"观察周围世界,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统编教材四年级上册第五单元(习作单元)的语文要素之一就是"写一件事,把事情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