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独立董事任期制度已经存续了18年,该制度规定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最多连任两届,每届3年,但理论界和实务届对独立董事的合理任期一直存在争议。并且我国上市公司在经历了拥有政治背景和高校背景的独立董事大规模离职后,其独立董事的整体结构发生了一些改变,伴随着独立董事"缺口"的出现,此时合理延长独立董事的任期是否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呢?文章从独立董事职能角度出发,基于2014—2017年我国A股市场公开披露的独立董事任期信息及独立董事有效性等数据进行研究,研究发现:在设定真实盈余管理水平在-0.05—0.05范围内波动时,我国独立董事的有效性随其任期的变化是逐渐增强又减弱的,适当延长独立董事的任期不会降低独立董事的有效性,还可以有效缓冲"缺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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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