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了避免重复救助,有效防止某些被救助人假冒身份获取救助金,民政部门提出,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时,借鉴刑侦部门的做法,采用高科技的指纹采集技术,对被救助人的身份进行鉴别。这种做法固然有效,可是,随之而来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即这种指纹采集是否有侵犯公民隐私权的嫌疑?或者说,如果当事人不愿提供自己的指纹时,民政部门能否对其实行强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