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物品的供给逻辑,养老服务的全过程可以分为服务的顶层设计、生产、供应和监管四个环节,政府在各个环节中应相应地承担不同的责任。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业顶层设计不完善,相关政策难以落实;养老服务生产存在结构失衡,供需矛盾突出;养老服务供应的专业化程度不足,服务内容较为单一;养老服务监管体系沟通不畅,监管作用难以激发。对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政府责任的理论重构,需要政府做养老服务设计监管的大政府和生产供应的小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