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目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存在以下不足:立法层面,我国环境立法理念滞后;执法层面,存在执法困境与执法不力的现状;守法层面,贫困是农民违反环境法律的重要诱因。因此,为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良法善治,其一,应矫正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立法倾向;其二,应将“互动性”理念渗入立法和执法的全过程;其三,应构建保护环境与解决贫困的统一法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