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为完善诉讼制度、保证司法公正指明了方向,是党在新时代作出的重大改革。刑诉法学者围绕比较法的研究,聚焦庭审实质化,对该项改革进行了深入且具体的研究,但同时也存在着视角较为单一、以旧理论阐释新改革的缺陷。因此需要以改革文本为基础,以中国特色主义法治理论为整体视角,以刑诉法学者的研究为部分视角,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内涵进行重新解读。此次改革的背景是全面深化改革下的具体改革、问题导向下的改革,工作重点为审判中心、庭审中心、证据中心、法律中心、程序中心五大部分。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