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低了部分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年龄,一定程度上反映并解决了犯罪低龄化、暴力化的问题,然而依旧存在"从宽"与"严惩"的不平衡发展的问题。文章基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以及原因,审视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制度,首先分析刑事处罚中弹性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重要性以及被刑事处罚后未成年人的回归保护;然后分析非刑事处罚中社区矫正、专门学校以及收容教养的缺陷;最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改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