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这个智能时代,任何工作都离不开数字技术,其中也包括了政府的行政决策。行政决策已经不局限于行政主体的裁量行为,实务中已经出现了一系列的依靠各种数字技术的行政决策。由于我国缺少相关的明确立法规定等原因,在这个数字化的行政决策过程中出现了行政决策风险,如自主性削弱、公平侵蚀等。因此,数字化行政决策需要通过一些法律方法去规范这种决策手段,以在追求行政效率的同时,保护公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