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法律援助经历了二十余年的蓬勃发展,但在不断的政策调整乃至立法调整中,总是展现出盲目的一面。学界对具体制度问题的总结已较为完善,但鲜有在形而上学层面上探讨我国法律援助的实践问题。当前法律援助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合理性根据的模糊,制度理性的异化,制度信用的缺失和制度变迁成本分配的非正义性。这要求在主体性理念的引导下将公民基本权利作为制度合理性根据,以权利义务平衡作为制度理性的回归,兑现承诺以重建制度信用以及用代际公平达成制度正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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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