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GB 50483—200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和Q/SY 1190—2013《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规定的应急事故水池容积计算方法进行对比研究,并通过实例分析,为事故池的建设提供参考依据。研究表明:在计算事故应急池容积时,降雨量的确定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通过数据分析,不同的重现期和降雨历时都会对事故应急池容积造成影响,无法明确确定重现期和降雨历时,关于重现期和降雨历时的确定应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