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在我们的生活中"父债子还,天经地义"的债务追偿方式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是他们基于身份的法律关系是存在的。但是,父亲欠下的债,由儿子来偿还一事是否成立?本文采用对比的方式就现实生活中"父子"之债的义务问题同市场经济体制下"母子"公司债务问题,分别从《民法》和《公司法》的角度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