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在原苏俄模式的基础上,兼收并蓄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立法模式,其交付制度自成体系、独具特色。通过考察分析俄罗斯交付制度的历史沿革、法律移植实践及其本土化,检讨我国现行《物权法》与《合同法》相关制度设计在混合式立法模式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我国未来《民法典》交付制度构建必须坚持体系化的原则,在吸纳域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同时,侧重于把握多元化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与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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