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透明度原则起源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该原则要求世贸组织成员公布现行的贸易法律和政策,以实现公平贸易。透明度原则在促进国际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国制定国际投资法律大都引入该原则,从实体法与程序法两个方面平衡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的利益、推动争端解决民主化、推进外资政策与信息公开。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各国近年来缔结的BIT、FTA等国际投资协定大多订立了透明度条款,2018年签署的《美墨加协定》对透明度规则的进一步具体化即是典型例证。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即ICSID投资仲裁实践中,透明度常被视为公正公平待遇的重要体现。随着《ICSID仲裁规则》的修订和完善,透明度原则已经被提升为一项独立的法定义务。我国在制定外商投资法律及国际投资仲裁规则时,也应与时俱进,将透明度原则作为国际投资法律的基本原则,这既有助于健全我国现行的外资法律制度、推动透明度原则的法治化发展,也有助于维护全球治理体系的公平与民主。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