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作为一场全新的技术革命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催生了新型就业模式,即劳动者借助互联网平台上为平台用户提供服务,与互联网公司形成不同于传统用工关系的新型用工关系。文章通过分析劳动者权益需求和新型用工关系优势特征,建议将新型用工关系创制为全新的法律关系,建议强化互联网公司责任、均衡新型用工关系中劳动者和互联网平台公司的权利义务,并设置专门的争议解决机制。

  • 单位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