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再审程序是对生效的一审或二审民事案件在认定案件事实或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进行纠错的特殊程序。该程序的存在,主要在于最大程度地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充分行使与正当法益的有效保护,真正体现诉讼公平正义原则。而目前的民事再审程序的提起却呈现严重的职权化模式,作为最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最迫切需要通过启动再审来维护自身权益的诉讼当事人,想要启动再审纠错异常艰难。本文就法检机关职权启动再审中存在的违背裁判既判力理论、侵犯当事人诉权,以及民事抗诉范围宽泛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了分析和论述,主张民事再审应当从保护当事人诉权出发,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转化为再审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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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