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中的被害人责任通过犯罪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变化而得以体现,具体来看,就是通过对犯罪行为人的定罪与量刑的影响来反映的。被害人责任影响定罪的路径为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具体而言,被害人责任能够对客观危害与主观恶性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对社会危害性的评判,于是影响到对犯罪概念的认识。被害人责任纳入犯罪构成体系的仅限定被害人自我创设危险之情形,包括自己危险化的参与和基于合意的他者危险化两种类型。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被害人责任应当予以法定化,但不可能也没必要全部予以法定化,而只能进行部分法定化。

  • 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