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证据确实、充分"给予了明确的衡量标准,即"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以及"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实际上将英美法系的刑事证明标准引入了我国的刑事诉讼体系之中。然而,"排除合理怀疑"究竟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有着何种法律定位?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