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利盒税制在推动专利商业化的同时,也面临着偏离创新激励目标、诱发国际税收恶性竞争的质疑。这项制度作为一项税收优惠措施要突破量能课税原则并融合国际税制协调的大环境,必须严格遵循税收法定原则与比例原则,才能获得相应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基础。我国应以促进专利等知识产权转化为皈依,梳理、整合、优化现有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类专利盒措施,建立统一的专利盒税收优惠法律体系,适时将专利盒税制的优惠对象调整为与创新创业相关的多种知识产权的各类商业化所得,并合理地降低专利盒税制税率,同时完善对应的申报与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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