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目前已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类组织积极响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它包括中心式和家庭式两大服务模式,家庭可以获得政府财政和社会资金的支持,用于支付获得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成本。美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具有因地制宜、公私结合、财政支持灵活多样、服务对象覆盖广的特点。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在建设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时应注意建立健全政府在该领域的工作和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规范标准,加强对家庭的支持、援助和指导,重视社区服务建设,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满足不同家庭和人群的各类照护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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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