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3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出台,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笔者提示,适用这个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容易出现的误区一:“期限: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