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等就业权是民主法治社会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人权的本质要求,是宪法平等权的合理延伸。由于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我国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就业权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平等权不仅关系到农民增收,而且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从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权利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入手,在不否定户籍制度的前提下,提出保障新生代进城务工人员平等就业权的新途径。

  • 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镇江船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