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灾害损失补偿制度是满足受灾群众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住房灾害损失补偿制度基本形成了政府救助和市场保险两条腿走路的体系,但仍然存在制度统筹协调不够、制度化水平不高、制度公平性和有效性不足、巨灾损失补偿制度安排不足等问题,根源在于灾害治理现代化需求与现实灾害管理制度供给的矛盾。面对“十四五”时期治理现代化要求,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不断完善政府损失补偿制度、重塑市场损失补偿制度、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提高基础建设水平,推进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住房灾害损失补偿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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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