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下述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申请进行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拆许字(2005)第8号]。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道路。二、拆迁地点和范围:越秀区环市路至解放北路,即解放北路桂花岗南一街10号西侧、7号、12号、12号之一。三、拆迁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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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