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具有可诉性,这是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明显的特征。法律诉诸于讼,便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更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法律不能够通过诉讼来解决,那往往是空中楼阁,无法真正解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济法相对于其他部门而言,本身具有特殊性,其涉及的程度更加宏观,规范的范围更加广泛,所以在现实生活中,通过诉讼解决经济法的问题是比较困难的,当事人会基于各种原因,诸如诉讼成本过高、耗时耗力等原因不会通过诉讼去解决问题。但法律是公民最后的司法保障,我们需要保障公民可以通过诉讼这一途径解决问题,因此对经济法可诉性的研究刻不容缓,让人们在遇到经济纠纷时,通过诉讼方式,积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