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公安院校人员性质呈现出公务员管理体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等几种类型。在公安系统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背景下,四川警察学院采取了公务员管理体制,改制后为学校发展提供了稳定经费来源,保障了学校发展和教职工收入,但存在着按照公务员招录方式难以适应高层次人才引进需要等问题。开展合同聘用制作为其人才招聘的补充渠道,提高了招聘效率,促进了人才流动。同时,聘用制的实施,也产生了招聘过程公平保障、合同聘用制下聘用人员经费保障、被聘用人员的发展前景等新问题。完善合同聘用制,应推动合同聘用制与公务员招录制度相配套,严格规范人员聘用程序,保障聘用的公平公正公开,完善聘任制人员的考核、进出和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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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