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权分置"是"两权分离"的逻辑延续,由"两权分离"导致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与农户承包经营的矛盾、土地大规模经营与农户小块土地承包经营的矛盾和土地有效利用与农户择业流动性的矛盾并不能完全用"三权分置"来解决,相反,"三权分置"改革中存在着需要规避的风险。由于这些风险的主要根源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与农户承包经营的矛盾,规避风险的政策选择应当是在新的条件下探索各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以此实现中国农业的"第二次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