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粤交〔2023〕7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经省司法厅审查同意,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径向上级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