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陕西省西咸新区承担陕西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2019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试点期间通过清产核资、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赋码颁证等一系列改革手段,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关系,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使用好农村集体资产,建立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村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农村力量。论文通过对西咸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列举分析,得出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乡村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和提升,完善了农村集体生产要素在市场化配置的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农业领域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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