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将新冠肺炎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1]。新冠肺炎传染源主要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传播途径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2]。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异位妊娠,起病急,病情重,变化快,多数患者伴有不同程度的休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