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的建立是创新司法为民模式的重要成果,紧抓司法大数据深度应用的牛鼻子是社会治理精准化与公共服务个性化的重要保障。美国司法数据应用经过了近一个世纪的变迁,但许多传统问题仍未解决,新的争议又在眼前发生。这些争议与风险的背后本质上是数据本身带来的陷阱,在这个层面剖析美国问题具有普遍启示意义。我国应当在坚持司法大数据应用辅助性地位的前提下,警惕数据陷阱,防范数据风险,深度开发本土数据资源,助推便民利民、透明动态的司法机制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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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