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校是由教学生活和闲暇生活共同构成的特殊"栖居方式"。自由性是闲暇的本质属性,它对于学校生活中儿童的整全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包括使儿童发展在多种可能中更加充分和完整,激发和培养儿童自我意识以及帮助儿童"补充能量",提高学校生活幸福感。当前,学校生活中儿童的闲暇自由在环境与制度"共同裹胁"的结构性掣肘中出现失度,具体表现为"工业思维"下闲暇意识的自由失语,"规训与惩戒"下闲暇时空的自由失范以及"释放的干涉"下闲暇方式的自由失位。根据以赛亚·伯林的自由观,闲暇的自由意蕴应从两个维度重构:积极意义上主体解放的自由向度,包括闲暇观、儿童观和教育观的转变;消极意义上环境解放的自由限度,包括在劳动与享乐的张力间构建边界与边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