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基于代理理论的视角对体育社会组织进入高校的应然样态和实然困境展开分析,旨在探索体育社会组织参与高校青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的使然路径。研究认为:国家宏观政策强调体育社会组织参与高校青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的重要性,但尚未在实践层面形成与政策对接的实施细则;高校青年体育俱乐部与体育社会组织之间规范合作涉及委托代理关系链,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机会主义行为、道德风险等问题将会影响二者的合作进程。提出:建立事前甄选机制,对有合作意向的体育社会组织的专项运动技能培训能力、各类资源、业务理念及价值观等进行综合评估,理性选择恰当的体育社会组织;利用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对体育社会组织行为进行规范、引导;设立激励机制,增强体育社会组织作为代理人的内驱动力,鼓励其以最大努力实现高校青年体育俱乐部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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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湖南医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