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对外投资活动发展迅速,对外投资规模逐步扩大,与之相应的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建设却进展缓慢,难以适应现实需求。我国应审视对外投资法律体系的科学性、完整性,从完善国内立法、与国际立法接轨两个层面,建立以双边模式为主、单边模式为辅的混合型投资保险制度,构建投资者与担保机构之间的争端解决机制,合理拓展对外投资主体的范围及保险机构的承保范围,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规范依据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