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同年12月,浙江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包括风景名胜区在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无疑,风景名胜区已成为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特殊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