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2017年1月20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发布《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和《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17版)》。2.3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包括美容外科专业、美容牙科专业、美容皮肤科专业和美容中医科专业)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通知》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信息及时录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供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